static關鍵字至少有下列5個作用:
(1)設置變量的存儲域,函數體內static變量的作用范圍為該函數體,不同于auto變量,該變量的內存只被分配一次,因此其值在下次調用時仍維持上次的值;
(2)限制變量的作用域,在模塊內的static全局變量可以被模塊內所用函數訪問,但不能被模塊外其它函數訪問;
(3)限制函數的作用域,在模塊內的static函數只可被這一模塊內的其它函數調用,這個函數的使用范圍被限制在聲明它的模塊內;
(4)在類中的static成員變量意味著它為該類的所有實例所共享,也就是說當某個類的實例修改了該靜態成員變量,其修改值為該類的其它所有實例所見;
(5)在類中的static成員函數屬于整個類所擁有,這個函數不接收this指針,因而只能訪問類的static成員變量。
(6)在函數體內,一個被聲明為靜態的變量在這一函數被調用過程中維持其值不變(該變量存放在靜態變量區)。
(7) 在模塊內(但在函數體外),一個被聲明為靜態的變量可以被模塊內所用函數訪問,但不能被模塊外其它函數訪問。它是一個本地的全局變量。
(8) 在模塊內,一個被聲明為靜態的函數只可被這一模塊內的其它函數調用。那就是,這個函數被限制在聲明它的模塊的本地范圍內使用。
在Linux的模塊編程中,這一條很明顯,所有的函數和全局變量都要用static關鍵字聲明,將其作用域限制在本模塊內部,與其他模塊共享的函數或者變量要EXPORT到內核中。